洞口县人民政府拟在洞口大道以北、行政中心新址以东新建一座星级宾馆,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招商人:洞口县城北星级宾馆建设协调指挥部
2.项目名称:城北星级宾馆暨房地产开发。
3.项目范围与地址:洞口大道以北、行政中心新址以东(具体位置以规划局批准用地红线图为准)。
4.项目用地和投资规模:
城北星级宾馆项目投资规模在2亿元以上(不含土地款及房地产开发项目)。总供地120亩,其中星级宾馆占地40亩,其余80亩作为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按公开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进行。
5.项目建设由投资商全额出资。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的投资申请人请于2017年9月20日下午5点前(报名截止日期,不含法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一次性向洞口县城北星级宾馆建设指挥部指定账户汇入投资履约保证金4000万元(以收款方到账凭证为准取得报名资格)。
报名地点:洞口县城北星级宾馆建设协调指挥部二楼会议室
(县移动公司楼外楼对面)
保证金缴纳账户:洞口县财政国库管理局(见附件)
投资申请人需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报名项目名称:城北星级宾馆暨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履约保证金。
三、投资申请人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缴纳投资履约保证金4000万元(不计利息);
3.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在营或在建的三星级及以上酒店者、五年以上酒店经营经验者优先。
四、其他事项
1.投资申请人按本公告要求将投资履约保证金汇入招商人指定账户后,招商人须开具收款收据。在国土部门依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该宗土地时,投资申请人必须参与竞买,所交投资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买保证金。如没有其他人参与竞买,投资申请人必须确保以不低于国土部门公布的拍卖、挂牌起始价摘牌成交,并与国土部门签订《成交确认书》,所交4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中的1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冲抵土地价款。如果投资申请人不参与竞买,或在无其他竞买人的情况下不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竞得该土地,其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4000万元不予退还。在投资申请人竞得该土地使用权后,一次性付清土地款,招商人与其签订该项目招商合同书。
2.若投资申请人竞买成功,成为竞得人,则80亩房地产开发用地所得土地价款在起拍价以内超过20万元/亩的部分和40亩宾馆用地所得土地价款超过6万元/亩的部分及超过起拍价的溢价部分的80%,由招商人依法拨付给最后竞得人,作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按照宾馆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分四次奖补:宾馆动工时支付30%,宾馆主体工程完成三层以上时支付20%,宾馆主体工程完工并按四星级宾馆标准装修完成后支付30%,小区内基础设施完成后支付20%。
3.如果投资申请人参与竞买后没有竞得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所缴纳的投资履约保证金在该宗地招拍挂结束之日起10日内由招商人一次性退还给投资申请人(不计利息)。
五、联系方式
招商人:洞口县城北星级宾馆建设协调指挥部
联系人:曾先生 13107096596
杨先生 13874227007
洞口县城北星级宾馆建设协调指挥部
2017年9月11日